迈克尔·斯万维克《逐凤中原(节选)》(Chasing the Phoenix)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孙子,《孙子兵法》

1

“隐公三年夏王正月公弑兄备战异客适丰”
——《夏冬》

塞普拉斯穿着件小号的长袍,上面缀着五彩丝带和锤铜盘,这正是北方蒙古萨满的服装。他牵着头牛,上面装饰着红色流苏和小银铃铛。牛背上,一捆被子被层层包好、然后牢牢绑在牛背上。

被子里面,是他的朋友奥布里·达格的尸体。

他现在正在经过的地方老天爷赏饭吃,因为土水肥沃而全国闻名,是个休闲又富裕的城市。油菜田、茶田和甘蔗田在桑树林、桐树林和月桂树林间交替出现,还有乌托邦时代的产物,比如香肠葫芦、自酿荔枝以及经过了重度基因编程的土豆,这些土豆可以蒸出各种浓度的香淳美酒。

难怪这个郁郁葱葱的地方被称为丰国。

然而,这位美国冒险家走来的这一路,时不时会发现村落之间成群结伍的士兵正朝着同一个方向急行军。串成一列的板车载着火药、粮食、或者是成箱的剑和枪、成捆的制服,和成群的马猪牛一起通往都城。显然,这是在为战争做准备。因此,当他到达锦城时,内心已经相当忧虑,而这对他是很少见的。

当他走到城门时,塞普拉斯确保他的尾巴正好好地藏在长袍内。然后,他在头上戴了条围巾,又盖了顶宽沿草帽,这样,只要他一低头看地,就没人能看到他的脸了。他的爪子也藏在了长袍袖子里,藏得很深。

三名城门兵正在城门旁游荡,不时乜斜着眼看着进城有农民、僧人还有商人们。当身着特别的塞普拉斯出现后,他们的工作突然就不那么无聊了。他们朝他走了过来。

“站住!”其中的队长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你进城是有什么不可见人的勾当?”

他身后的两个属下摆出一副凶狠的表情。他们几个人正好站在城门中央,把路都挡住了,于是人们开始越聚越多。

“我的名字无关紧要。”塞普拉斯温和地说。他走到牛身边,将拐杖夹在胳膊底下开始解开被子。“我来自一片既没有疾病也没有痛苦的土地。那里的孩子不会变老,花儿不会凋谢。没有人喝酒,因为从生命之山上流下的水比任何饮料都纯净,可以满足饥饿、平静情绪。这种圣水什么病都能治,除了一种病,我也正因为此而来到锦城来寻找神医。”他掀开被子,露出他朋友尸体的那张灰扑扑的脸,“它无法让人死而复生。”

人群惊恐起来。“抓住那个男人!”队长喊道,“他要么是个杀人犯,要么更糟。”

但是,当他的两个下属正要对塞普拉斯下手时,塞普拉斯忽然举起手杖,用杖尖迅速敲在其中一人的额头,然后把深银色的杖节捅进另一个的肚子里。才一瞬间,两人就都倒下了,一个人昏了过去,另一个人跪在街上,紧紧捂着自己的肚子,呻吟着。

队长不由向后退了一步。

塞普拉斯用低沉飘忽的声音说道:“这就是锦城的迎客之道吗?我走了老远才来到这里。我从咪唎坚出发,跨过大西洋到达了嘤咭唎,然后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到罗刹国的莫斯科,经由西伯利亚到达蒙古,再从那里往南,直下到净土和青海王国。无论我到哪,人们一谈起你们的城市都夸这里的人民热情好客。听到这个消息,我想:我必须赏点什么给这座大都市,为这里人民的美德。我该给什么呢?也许是一条新河。也许我可以在附近的放些银矿。但是,到了之后,我竟然发现这里的人民如此傲慢无礼。我是不是应该用台风、地震或瘟疫来惩罚你们吗?”

队长气得吹胡子瞪眼,说:“你是谁,说着这么奇怪地话,还敢大肆威胁?”他朝塞普拉斯走进一步,但谁都能看出来他的不情愿。

塞普拉斯冲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停下脚步。“不要问我是谁,”塞普拉斯喊道,“而要问我是‘什么’!”

塞普拉斯甩掉帽子和围巾,露出牙齿咆哮起来。现在他显出了真面目——一个长着狗头的男人。同时,他从剑杖上拔出了剑刃,人群的目光本来正聚焦到他的脸上,现在开始看他的爪子。

队长腿一软跪了下来。也可能是因为塞普拉斯已经把木杖从后面敲到膝盖窝上的缘故。然后塞普拉斯抬起了膝盖,踢在这家伙的下巴上,把他踢翻在地。

塞普拉斯在男子胸部踏上一只脚,剑悬在他的眼睛上方,然后悄悄用除了两人都也听不到的声音说:“别乱动,这样对你我都好。”然后他提高了声音,让所有人都能听见:“谁知道神医在哪?”

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说话。人群中沙沙作响,但谁都没动。塞普拉斯的目光盯着他们,他们都从他凶猛的面容中退缩了。“我与神医谈过后再决定对这座城市的惩罚。他可能会出于义愤来劝我。也可能——我认为可能性更大——他会赞同我的决定的,我们这就知道结果了。”

塞普拉斯一不慌不忙地把剑收回杖中,又把他的朋友的尸体捆了起来。他没有再管帽子和围巾,而是任由它们在被风吹飞在街上。然后他抓起牛缰绳,大步进了城。尽管很快他就远离了城门那些看热闹的人们,但路上碰到的人们又开始注意到他。

按塞普拉斯的职业经验来看,当你在一座城市时,最好的方式是不留痕迹,如果做不到的话,臭名昭著也行。


这边那边,一问一答,塞普拉斯最后进入了中央市场。在那儿,他一个又一个商人挨着问关于神医的事。
“我听说过那个天才,”一个卖饺子果的小贩战战兢兢说道,“但没听说过他可能住在哪。”再过去点有家卖花项链的小摊,项链上的花盛开后会按佩戴者的心情改变颜色,卖花女把黑花骨朵放手里捏成拳,边用手染头发边小声说:“哦,不知道。”一旁桌子的人说:“我只知道他从来没买过我的香料。”还有个给把红白条纹大猫租给小孩子在椭圆轨道上骑的小摊,胖老板只是和弥勒佛一样耸耸肩摊开双手,表示无能为力。

然而,这些都不至于让塞普拉斯气馁,,因为他注意了周围盯着他的眼睛,听到了各种低如耳语的悄悄话,并且心里明白,某些谣言和猜测现在正在城中迅速流传、膨胀,而他正处于正在谣言与猜测的中心之中。他确信有人会很快出现并向他提供正需要的信息。同时,他也得意地发现,尽管许多商人在见到他时都变得僵硬,脸色苍白起来,但所有人都礼貌地回答了他的问题,还有一些商人会给他一些小东西,像是一颗芒果或一杯甜酒之类的。真的,有个眼睛在颤抖的人想送向他一颗拳头大小的珍珠,上面着一幅画,画里,海浪拍打到山腰,山顶附近有一座小塔,塔顶上是“卫星天线”,那是古人使用的一种晦涩的宗教符号。然后,当他拒绝了这颗珍珠后时,摊位主又想送给他用一根象牙刻成的八个同心镂空球,每个球都雕成了原子的可能电子层之一,从最外面的两个壳,一直到最中心的氢氦的那层,都刻着阴阳的符号。锦城那知名的礼貌看来也并不完全是他自己胡诌出来的。

”先生!狗人先生!”

一个年轻人在街上跑到塞普拉斯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我叫侍勤,先生,请雇佣我吧。”

“我不需要仆人。”塞普拉斯说,转身要走。

但是不知这个年轻人怎么做到的,塞普拉斯才一转身他也把身子扭到了这边。他笑着说:“每个人都需要一个仆人,先生,只是他们可能还没意识而已。我会洗衣服、补衣服,会买东西、讨价还价,还会酿造啤酒、调墨还有把鹅毛切成笔。如果遇到饥荒,我可以捉野兔、采集树根和香料,我知道如何在野外找出野菜再将它们变成美味。我能从有营养的食用菇中区分出毒蘑菇来,还会用乐器吹小调来除鬼。我会在早上叫你起床,帮你洗澡,小心谨慎地给你的情妇送信,并在你喝醉时把你安全带回家。另外,我可以打理牦牛的皮毛,并把刷子上的毛发保留下来,把它纺成柔软的纱线,再用来编织冬天的保暖袜子,除此之外,我还可以完成一千件琐事。

“这些都是顶有用的服务,你当然会很容易找到真正需要这些服务的人。不过呢,我现在只想找到神医。”塞普拉斯轻轻把年轻人推到一边,继续往前走。

但他马上就发现侍勤又小跑到自己身边,眼睛闪闪发光。“哦,那个啊先生!神医很受人尊敬,我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他。我甚至也知道别人为什么找不到。我天生好奇,听别人八卦闲聊对我来说算是件正事,而且就算时光不再,但那些交谈内容我仍然记得一清二楚。先生,我真的会非常有用的。”

塞普拉斯停下了脚步。“好吧,”他说,“如果你可以把我带到神医那里,而且他复活了我的朋友的话,那么只要你还愿意成为我的仆人,我就会用标准工资水平雇用您。”

“先生,你真客气。神医不在锦城。打几年前退休之后他就待在一个村子里闭门不出,那个村子离城墙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路程。这就是他家这么难找到的原因。我会直接带你去他家的。”


因此,才进到锦城几个小时,塞普拉斯又离开了这里,这次他是跟一名仆人走的。当他们出发后,塞普拉斯问:“你的名字真的叫侍勤吗?”

“啊,是的,先生。我的母亲说我父亲的姓是忠,她给我取名为侍勤,因为觉得这样我工作更容易。毕竟勤快的仆人每个绅士都需要。而忠姓更可以使我的雇主放心,有了这个姓我就不太好意思因为别的地方开价更高就离开现有雇主了。”

“那么,你现在怎么还需要找工作呢?”

“我的上一个雇主太老了,老掉了。”侍勤一脸悲伤的样子,“不过,先生,我能知道您的名字吗?”

“我叫布莱克索普·雷文斯凯恩·德·普拉斯·普莱西克斯爵士,要是在正式场合讲话时我就用这名字。但是它有点长,在日常生活中你就叫我为塞普拉斯吧。”

“真是个奇妙的名字,”侍勤夸奖说,“有这名字你肯定会是干大事的。先生,我能再问个问题吗?”

“你问吧。”

“为什么你的身体是男人,思想像男人,毛皮和脸却像狗一样?”

“在我有幸成为公民的西佛蒙特领,那个国家的科学家们特别擅长基因操纵。他们以贵族犬的基因组为基础,把基因的这块设成显性、那块设成隐性,就这样创造了我。”

“是的,先生。是的,先生。但是,先生——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哦,”塞普拉斯懒洋洋地看着低矮的山坡,说,“他们肯定有自己的理由。”

就在这时,一只巨大的金属蜘蛛从山坡顶部冒了出来。那是一只闪闪发光的黑色怪兽,它的八条腿圆滑而满是肢节的腿抬起又降下,沿着这条路朝着两名旅行者的方向一步一步慢吞吞地走来。塞普拉斯立刻停下脚步。侍勤惊讶地后退一步。

这台不可思议的机器顺着山坡往下,在撞到塞普拉斯之前停了下来。它的双腿一弯,驾驶室调低,让里头的士兵正好和塞普拉斯处在同一高度。他们俩惊讶地互看了一眼。

“你好!”这名士兵像个第一次进马戏团的孩子一样。

“你好!”塞普拉斯说,就算一条草丛里爬出来一条十来米的巨龙,他惊讶的程度也就和现在差不多。

“你到底是什么?”士兵问。

“我也想问你这个来着。”塞普拉斯回道。

“我是福蛛军团的光荣校尉。”年轻人拍了拍金属机身,“这就是我的战车,‘敌灭号’。你呢,先生?”

“我不过是蒙古草原上一个普通的萨满而已。抱歉,但是你的机器刚真吓到我了。就像我小时候做过的噩梦活过来似的。当然,在中国、还有其他所有文明古国一样,这种复杂的机器肯定不合法吧,人们肯定不喜欢它。”

那个士兵笑了:“啊,先生,我和我的车和过去没有关系,它们是未来的先锋。这些重新活过来的机器将是隐公之敌的噩梦,是丰国的基础,它们重建辉煌的。我们的学者将它们从地球深处的人工洞里挖出来,我们的自然哲学家为它们提供了燃料,我这样的人驾驶它们走到我们想要去的地方。是的,在大中华地区的所有其他国家,他们都将回避和畏惧我们。如果他们敢匹夫一怒的话,必然将要浮血千里。”

“你要将这种怪物当武器用吗?”塞普拉斯问。

“那得隐公下令。”这名士兵抬起下巴,“但等他下令之后(我相信他会的),我随时都可以带着队伍走过山马地,穿过熊猫山脉,直到和都,把他的敌人打个七零八落。”

“你大胆很大,光荣校尉,所以我只能断定你的主公也是。你愿意让我祝福你和你这台可怕的机器吗?”

“谢谢,狗萨满,但是不用了。我和我的车不需要你那迷信的咒语。”

“那我还是给你让让路吧。”

这名士兵把蜘蛛的驾驶舱升回到正常高度,然后迈着巨步走下了道路。

然后,第二只蜘蛛又山后冒了出来,然后是第三只……最后共有四十多辆这样的蜘蛛形战车,它们轻快地从塞普拉斯和侍勤身边经过。两人一直盯着它们,直到所有蜘蛛都渐行渐远并消失。

“我刚才好像看到了什么……是真的吗,还是我刚才在做梦?”其中一人问道。

“当然是在做梦,”另一个说,“不过这个梦看起来就跟真的似的。”

他们一边惊奇,一边继续踏上了旅程。


塞普拉斯和他的新仆人静悄悄地穿过田野,来到了一座整洁的小村子的边上。在那儿,他们找到了一座小茅屋,院子里的满是土的地上有一朵开花的玉兰。稀疏遍布的杂草中鸡在啄这啄那儿的。似乎没有神医的影子。

在塞普拉斯的示意下,侍勤敲了敲门。

一个白胡子老头开了门,他因为年纪太大驼着背,用一根棍子支撑着身体。他皱着眉头说:“走开。”然后呯得一声把门甩上了。

两个外来人互相看着。然后,待勤再次敲了敲门。

老人再次开了门。

”好消息,神医!”侍勤喜气洋洋地说:“我的主人,西佛蒙特领的布莱克索普·雷文斯凯恩·德·普拉斯·普莱西克斯爵士来找你咨询,希望能你那丰富精湛的医术能帮助到他。”

塞普拉斯在眼角里看到从看到邻居们正在盯着神医家的窗户,孩子们在栅栏上爬来爬去。他抬起来,露出自己的狗样子,并抽了抽尾巴,让每个人都能看到来它是真实的。

神医出来站到了门口外。“很好,”他说。“如果想进就进来吧。”


“明珠!”老头朝黑乎乎的里屋喊道,“有客人!沏茶!闺女。“他转头对塞普拉斯说,“她几乎没什么用。人太懒了。”

一名中年妇女出现在厨房门口,她迅速地鞠了下躬,然后就又不见了。

神医坐了下来,塞普拉斯也跟着坐了。他先礼貌地等了一下,看主人没有说话,这才开口道:“先生,我来找你有事。”

“我是最好的医生,”神医说,“但是我也治不了你的病。”他大笑起来,“你看起来像狗一样!这病没法治。”

塞普拉斯小心翼翼地不显出烦躁的表情:“先生,我的祖先可能不这么想。我找你也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我的朋友。在蒙古他感染了一种病毒,那是一种战争病毒,来自乌托邦陷落后的疯狂时期。为了救他,蒙古的医生将他安乐死。然后,在尸体腐烂之前,他们在他的身上缠上了一层银色的外骨骼,这是上古的遗物,外骨胳渗入了他的皮肤,就像黄油融化渗入烤面包一样,听起来也令人难以置信,但我亲眼看到了,既不留疤痕也没有切口。最后,他们给他注射了药物,还用草药塞满了他的肚子。这些东西让他处于完全停滞状态,死了但不会腐化。他们向我保证,在这种状态下只需一个星期就足以饿死该病毒,从而将其彻底摧毁。不幸的是,尽管他们可以保存他的遗体,但很早以前他们就忘记了如何使他复活。”

“我明白了。”神医说。

“神医先生,你的名声已经在丰国内外远扬。蒙古医生告诉我,虽然他们做不到,你肯定可以做到。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请你出山。你能帮我吗?”

“嗯。”老人点点头,又陷入了沉默。

“先生?请告诉我,我这漫长的旅程并不是白费工夫。”

神医微笑着,眼睛眯得只剩下一道缝。他透过眼皮之间看着客人。

“先生,求求你——”

“没用。”明珠从厨房里端着一个托盘出来,托盘上有一个茶壶和四个茶杯。她给塞普拉斯倒了一杯茶,又给她的父亲倒了一杯。神医弯下身子低头喝了一口。“我父亲偶尔会清醒一阵子,但一般持续不了多长时间。然后他会沉默上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不管怎么样,很抱歉我偷听了你们的谈话,但房子太小了。你来这里要找的人不是他,而是我爷爷。”

“不好意思,你是说?”

明珠给侍勤倒了一杯茶——侍勤微笑着接了过去——然后自己拿了最后一杯。她跪坐下来,对塞普拉斯说:“九十年前,最开始的神医和他美丽又年轻的妻子来到锦城,他们来自哪里现在没人知道了。蒙古医生说的一切关于他的事情都对,甚至上他懂得更多。没有他治不好的病,也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伤害。据说他保留了世界上所有失落的医学秘密。经过多年的经营,他的事业蓬勃发展。他的妻子生了个儿子,当儿子长大后,神医把治疗的本事教给了他。

“不过,奇怪的是,他和他妻子不像正常人那样会变老,当儿子长大后,他们看上去不像父母和儿子,更像是兄弟姐妹。邻居们开始有谣言说他们根本不是人。还有人说他们是恶魔,要把他们送到地方长官那里去。

“不过暴力没有出现,在那之前这对夫妻就在一天晚上消失了。之后哀悼了一段时间之后,儿子接管了父亲的业务,因为他学得不错,在当时就称为了神医。毕竟他的本事虽然不如父亲,但也比其他所有医生都强得多了。那个男人就是我父亲,后来他又娶妻生子——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那个女儿就是我。

“我两个哥哥在我出生之前就都去世了,父亲认为女人不应该当医生。不过我也有自己的野心,我曾经暗中研究过他的书,也曾经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工作。如果他允许的话,我就能成为第三代神医。但是他不会同意的。哪怕他已经老年痴呆了,哪怕我求他让我为他治疗,他也完全禁止我这样做。

“最后,他就如你现在所看到的那样。

“最开始的时候,我想着,他可能希望我把他的思维恢复到原来的程度,然后他就会感谢我。于是花了两个星期调药水,并给他喝了一剂,同时做了记录和和护理。他好了——然后因为我不听话打了我一顿。再然后,他用柜台上的药水给自己配了副药,又回到了衰老状态。”

塞普拉斯震惊了,他问:“这怎么可能?”

“男人都固执,”明珠说,“而我父亲比大多数男人都固执得多。他莫名其妙地把我哥哥们的死怪到我头上。他更喜欢记忆一片空白的生活,而不是与自己的回忆打交道。”她悲伤地按按头,“结果我们就生活在贫困中,而我的宝贵知识都找不到可以施展的地方。因为我既没有证书也没有名气作为担保,所以人们只有遇到最轻的伤病时才会来麻烦我,像是清理刀伤啊或是给断掉的胳膊上夹板啊什么的,然后给我相应的钱。”

塞普拉斯的脑海里闪过一丝希望。他照看着这火种,舔舔嘴唇,开了口:“你的知识都是来自你爷爷的书,那么,也许你也可以——”

“我干不了,”明珠说,“你们遇到的这种情况事我没看到过。”她看向别处,“但是关于我的事说就到这吧。你们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最后把自己弄进我们家门了?”

“这故事很长,讲起来也麻烦,我现在不想讲。”塞普拉斯挥挥手——或者说爪子,“我只能告诉你,当我进西伯利亚的时候,我还拥有着巨大的财富,而且我朋友还活着,就和现在的你我一样活生生。”他叹了口气,“现在,我得找个合适的地方来埋葬天才奥布里·达格了,他专业、高贵,是个天下顶好的合伙人,也是最好、最忠诚的朋友。”

突然,侍勤发声了,之前他悄悄地钻进满是手抄本书和货架的房间,出来时手里拿着本书:“医生女士,你看这个!这本《挫败死亡》的书中,有一幅图,医生在尸体上放了一个银色的骨架,然后随着助手的大喊骨架开始渗入皮肤。你看!图下面有个标题‘可逆死亡’。在下一页上,还有一幅图,里面另一个医生用一种奇怪的装置把那副骨架从活过来的那人的屁股里取了出来。”

塞普拉斯跳起来,夺过仆人手里的书。“是真的!第一张照片正是蒙古医生们用的方法。”他严厉地看着女主人,“你在说谎,明珠。”

明珠慢条斯理地站了起来,合上了塞普拉斯爪子里的书,把它放回架子上:“有个有钱的古董商想把我父亲的全部书和工具买下来。我们正在谈价格。还有,书中的仪器只能用一次。我看你不像是个有钱人的样子。”

塞普拉斯努力用他最成功最真诚的表情打动明珠:“的确,我现在身无分文,”他说,“但这不会很久。金钱无论如何都会喜欢上我、填满我的口袋。不过,你不用干等着这种事发生,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超出你想像的报酬,用来报答你让我的朋友复活。”

“什么报酬?”

“我的牛。”

“我又不是农民,要牛干什么?”

“它会让你成为著名的外科医生,然后你就能变得富有了。”

“哦?”

“万无一失。”塞普拉斯又多了一番解释。他制定的计划相当详细,这位女医生丝毫不怀疑计划会成功。

等他说完后,明珠摸摸下巴说:“你这人真狡猾,先生。”

塞普拉斯谦虚地笑笑:“这本来就是我吃饭的本事。”


写几个人的剧本花了几分钟,排练花了一段时间。最后,三个主演离开明珠父亲的房子、走到了外面。街上,老人们在树下抽着长烟斗溜达着;家庭主妇们有的井间提着或空或满的水桶来来回回,有的坐在门口在用花园里的杂草编织。男人们正在院子里干活,把骨头雕刻成别针用来搭晾衣绳,把藤编成椅子,还有的在搭架鱼准备晾鱼干;妻子把洗好的衣服挂好,然后再一点一点地抚平(这个塞普拉斯倒是从没见过),以防有没注意到的皱纹。村庄非常安静。没有人与别人说话。所有经过神医门前的人都想给屋里人留个好印象。

观众已就位。

塞普拉斯是第一个出现在舞台上的人,侍勤紧随其后。两人小心地把达格的尸体从牦牛背上卸下,并把它放到明珠的脚下,明珠抱着胳膊站着,面无表情。他们解开被子,一层一层,直到达格那还新鲜的尸体露了出来。

看着这一切的村民们安静下来,倒吸一口气。

明珠跪下来,把她的耳朵靠在达格的胸部。她舔了一根手指,放在他的鼻孔下。然后她用鼻子嗅嗅他的手腕上,嗅了一下。最后,她站起来,愤怒地说:“你带来的是一具尸体。你为什么要做这样不尊重人的事?”

塞普拉斯张开了爪子,恳求道:“小姐,有人和我说你能治好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死了。”明珠大声宣布,全村都能听到她的话。

“那就是我希望你能治好的病。”塞普拉斯清楚地说道。他跪倒在明珠面前,侍勤也跟着照做了。他们把头埋进脏土里,哭着说,“让我们的朋友活过来吧!让我们的朋友活过来!”

“别说废话了。”明珠捡起一根木兰树枝说,“不然我马上就要揍你了。复活一个人可不容易。先不说可能性有多大,有三件事你要做到——而且我敢肯定你做不到的。”

“你尽管说吧!”塞普拉斯哭道,他仍然跪着。

“首先,你的朋友必须具有最高的品格。”

“夫人,这是圣人奥布里·达格!在伦敦,他帮爱丽丝女王从她最大的敌人那摆脱了控制。在法国,他发现了失落已久的埃菲尔铁塔。在布拉格,他单枪匹马打败了魔偶军队。整个莫斯科都钦佩他,因为他唤醒了沉睡数十年的俄国大公,并在那儿此后不久对克里姆林宫乃至整个城市做出了重大的改进。”

明珠不为所动,她接着说:“其次,你得给我很多钱。我敢肯定,我要的比你有的要多得多。”

侍勤跳了起来,从牛背上中取下一个皮袋子,并打开开口,给她看了里面的东西。

明珠看上去真的给吓了一跳。塞普拉斯猜,可能是因为他有一段时间没有洗衣服了,所以气味有些刺鼻。不过,明珠是村民里唯一一个近到能看到——或者说能闻到!——袋子里的人,这个意外完全没造成任何影响。她不屑地摆摆手,对侍勤说:“拿到里面去。”

最后,明珠转过身,对脚下的狗人说:“我必须承认,三个条件中的两个已经达到了。但第三个很难,这种手术需要蒙古石林博格山的上神牛的血,这种血可以治百病——我想你应该拿不出吧!”

塞普拉斯发出喜悦的喊声,跳了起来。他拽住明珠衣袖,叫道:“过来!看!我就知道你需要它,所以我做了其他生物都做不到的事,把这头畜生给你带过来了。检查一下它的眼睛!它的角!还有额头!你的双眼一定能看出来它是货真价实的神牛。如果能把我的朋友治活,这个宝贝就是你的了。”

带着怀疑的表情,明珠仔细检查了这头牦牛。她的眼睛睁大了。然后她说:“你已经完成了所有必需的工作。把你死去的朋友带进去。然后取三钱神牛的血给我。”她转过身去,傲慢得像个女王,“我这就准备操作。”

塞普拉斯深鞠一躬(顺便不让自己因计划得逞的微笑暴露出来),说:“悉听尊便,神医。”

2。

其源也晦,其现也凶。地处不利,天佑之也。
——《双盗传》

整整三天,达格都躺在神医的房子里恢复病情。有时,孩子们会拍拍窗户,希望能看一眼狗人或是返魂的尸体,好吓自己一跳。当他们作出滑稽动作,想吸引达格注意时,达格只是转过头去。

同时,侍勤证明了他的名字果副其实。在无人差使的情况下,他就把塞普拉斯和达格的衣服都洗干净了,还从蒙古袍取出五彩丝带,洗掉了上面的污渍,然后用来修补了在旅行中难免会有的破洞,这样两人就可以在公共场合穿着这衣服而不会引起不必要的关注了。他还扫地、拖地,为他们准备饭菜,还有其他一百种不同的方式使自己变得在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

“不过,”塞普拉斯和他说,“奥布里·达格虽然在生物意义已经活了,但他还不算已经重返人间。他不说话,眼睛里的黑暗也不散去。以前他是很容易变得悲观,但我从来没见过糟糕到这种程度。无论是什么把他困在床上,如果他不能释然,我的一切努力都就是是徒劳的。”房子只有三个房间。达格在里屋,在晚上大屋里会挂上张窗帘,这样塞普拉斯和明珠的父亲就可以和她在睡在一间屋子并不会有丑闻。侍勤睡在厨房里。

“你应该让我修修他那张丑脸,”明珠说,“我可以把它修成一幅英俊的中国脸,然后他就能更开朗了。”

“与生俱来的脸对达格来说没有问题。他的病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夫人,我们必须找到治愈的方法。我需要生意伙伴,而你的名声需要辉煌的成功。”塞普拉斯用两只爪子拍拍膝盖,“该直接上了。明珠,不如你把你的父亲带到外面去,让他晒晒太阳吧。一会喊声可能会比较大,那样的话会打扰到老家伙。”

“废话!”老神医说,“胡说八道!如果有人要喊的话,那也是我喊。”


“先生,振作起来!”塞普拉斯大喊着,才进屋就把门甩上。他把窗帘扯到一边,把窗户开到最大,让阳光和新鲜空气进到屋里。他和侍勤抓住了达格的胳膊,把他强拉到坐起来:“太阳升起来了,我们还有工作要做。”

“工作。”达格的声音可能来自坟墓深处。

“是的,工作。”

“工作又怎么样?”

“你让我惊讶。诚实的劳动是我们到底要做的事。我们通过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在这过程中还增加了全人类共同的幸福。”

达格摇摇满是毛发的脑袋:“我死了。”

“我看到了,我当时在场。”塞普拉斯提醒他。

“现在我还活着。”

“你说的都是些大白话。我以为我复活的那个男人永远不会降低自己的格调。”塞普拉斯调节着自己的语气,蹲了下来,抓住达格的手,“告诉我们,我亲爱的朋友。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拒绝恢复生命的奇迹呢。”

达格那惨淡无比的眼睛往上一瞥,对上了塞普拉斯的。他看起来像一个正盯着深渊看的男人。最后,他设法挤出一句话来:“我死了……而且没有看见上帝。”

“这是很少人才能拥有的特权。”

“你不懂。我也没有经历过任何来世。我记得当时看到世界缩成一束光。然后……什么都没有。没有天堂。没有涅槃。没有天上的处女。没有超灵。没有轮回。没有任何神秘的异象。在你复活我之间,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对存在的完整而彻底的否定。”

”达格,你说过你是个不可知论者。那你肯定已经考虑过这种可能性。”

“承认某个终极存在其实根本不存在,和证明生活不但短暂还没有意义,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大。”

“噢,求求你了!”塞普拉斯哭了,“我不想和你讨论这种事。这只会让你沉迷于内省和一堆抽象概念之中。”

“先生。”他身后的侍勤建议道,“要不要提醒你的贵族朋友他这一生的成功试试看?”

“这主意不赖,侍勤。奥布里,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我们说服了白金汉宫的爵士们,让他们相信我们拥有远古时代的设备,有了它可以通过网络即时通信,还不会激怒生活在网络里的恶魔和邪神。”

“我记得……情况后来有些变化。”

“在巴黎,我们把埃菲尔铁塔卖出去了,尽管它的位置已经不为人知了数百年。”

“是的,”达格的声音里开始有了一丝温暖,“那个做得还不错。”

“在斯德哥尔摩,我们卖出去了一堆不存在的王室头衔,其中有几个出售给了瑞典国王本人。”

达格什么也没说,但他的一边嘴角略微抬起,差不多要笑了。

“就凭一封假的克拉科夫哈里发的推荐信——这个人还有头衔,你也知道,都是杜撰出来的——你在前往莫斯科的拜占庭使团里加上了我们的名字。当我们到达莫斯科时,你一个人就把我从不值一提的秘书提升为了大使。除了你,还有谁能做到?”

“如果说’没人’的话不太谦虚,”达格承认道,“但是我的确也想不到别人了。”

“那么,抛开你在玄学方面的烦恼吧,先生。无法击垮你的疾病只会让你更强。”

“你这个要求非常困难。考虑到我经历过的事情,还有这段时间我没有经历过的事。”

“加油。在复活你的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我们立即需要你的智慧。”

“哦?怎么了?”

塞普拉斯为他的朋友快速回顾了到达锦城的经历,他把自己假装成神仙的事,种种即将发生战争的迹象,以及他和明珠达成的交易。最后他说:“两天前,一位学者来到村庄,表面上是在收集民间传说,并随口询问了有关狗头仙人的传言。村民们自然对他说我的到来、还有神医复活了你的尸体的事,然后他就走了。昨天,那个学者又来了,记录下了孩子们的数数儿歌,并从他们那里套出来了神医住在哪。不过,虽然他在这座房子前停下来仔细研究了研究,却没有敲门。我相信,今天——”

“听,”侍勤说,“是鼓!”

“那只可能是来逮捕我们的士兵,他们要把我们带到隐公面前去,”塞普拉斯说,“我们必须立即离开这儿!”

“也许不一定。”达格转向侍勤,“你对隐公了解多少?”

“没人知道,因为他的封号完美地说明一切了。如果隐公要离开过宫殿,那他离开的时候也肯定是伪装过的。他的脸和其他信息都没人知晓。关于他的习惯和性格,都谣言都没有。人们说他很容易生气,但是同样没有直接的证据,也只能算猜测而已。”

“嗯。”达格摸了摸下巴,“他有钱吗?”

“哦,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有钱?按普通人标准还是按国王的标准?”

“按哪个标准他都有钱得要命。他的父亲敬公通过与他的对手互相对抗,同时与所有人自由交易,使丰国摆脱了战争。据说他派遣了探子到中国各个王国去寻找非凡宝藏,而他会把它们全买下来。”

达格的眼睛闪过一丝贪婪的闪光。刹那间,他站了起来,把毯子像袍子一样披在自己身上。“我需要衣服!外表朴素但质量好,一点装饰都没有,就是谦逊的圣人会穿着那种衣服。明珠,你马上带上您的父亲离开这里。虽然塞普拉斯和我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如果隐公的手下看到你,他们肯定也会把你一起俘虏的。只要离开一两个星期,期间肯定会有朋友帮你藏起来的,之后我保证能用故事和国王周旋,让他忘记你的事。牛也带走!这是关乎你以后事业的重要道具。”

侍勤冲向柜子,抱回了一大堆显然是老人几十年前的衣服。这时明珠已经搀着她的父亲的胳膊带他离开。她在后门停顿了一下,问:“侍勤,你愿意为我工作吗?”

“哦,不会,”侍勤直当地回答,“我的主人将变得非常有钱——这再明显不过了。然后我将成为有钱人的仆人,并拥有自己的仆人。”


二十名士兵,两名鼓手和一名旗手组成的小队从街上进到院子时,塞普拉斯正在前门廊上躺着。他跳起来向领队亲切地点点头,抓住了城门兵队长的手。队长跟着一起来显然是要确保他们抓到的狗人正是要找的那个。“这不是城门那的老朋友嘛!”他叫道,“这个人给我留下的痛苦让我记忆犹新!”他对领队说,“因为我一直疼到现在。要不是命运眷顾,我才摆不脱他。有个小孩扔了球,正挡在他的脚前,当时他正要——算了,不说了。我像风一样逃跑,不过还是差点没能逃脱。这个家伙是头老虎!你的队伍里有他真不错。”

那个城门兵队长骄傲地挺直了身子,他眼里的惊讶之色一瞬而过,只有最细心的观察者才能注意到。领队皱着眉头说:“说这些都没用。我是隐公的禁卫玄马将军,”他说着,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纸,那只能是一张逮捕令:“我来护送你——”

“——到隐公那儿去,这样我就可以接受他明智而深刻的审问了。是的,我一直在等你。你还需要我深爱的同伴奥布里·达格一起过去,他刚从幽冥归来,在那里他获得了以前任何活人都不曾拥有的智慧。侍勤!进去告诉那个伟人他的命运已经来了。”

不久之后,侍勤鞠着身子,畏畏缩缩地退出了屋子。稍过片刻之后,达格出现在了门口,他穿着件黑色便服,因此在一片昏暗中能看清楚 的只有脸和手。他高傲地朝士兵们扬了扬眉毛:“这些人全都是欢迎我我从冬土回来吗?这位陛下肯定是个怀疑主义者。”他上前拉住玄马将军的手,“没关系。我和隐公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讨论。咱们立即去找他吧。”

“你的拐杖,先生。”侍勤说。

塞普拉斯接过了那根棍子,双爪将其奉给城门队兵队长,把后者吓了一跳。“我当然不能在隐公面前时还带着武器。那样的话,我想不出还有谁能保护它安全。”接着他就走向大军,和达格还有将军走到一起。

于是就这样,在玄马将军和他的二十名士兵组成的护卫队的陪伴下,达格和塞普拉斯背对着神医的小屋,她的村子,还有不虚其名的锦城,一步一步往前走,并且再也没有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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